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暂停煤矿安全生产集中培训和考试的公告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发布时间: 2020-02-21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公  告
〔2020〕第5号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经研究决定,暂停煤矿安全生产集中培训和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至解除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暂停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暂停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期间证件到期的,仍视为有效。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45个工作日内完成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二、煤矿企业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条件下,利用班前会议或网络培训等方式做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采用网络教学培训的,应按规定做好教学管理、记录并留存好教学培训档案资料,以备查验。
  三、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疫情期间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指导和监管工作。
  联 系 人:贾 光
  联系电话:0471-6604619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