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近期全国煤矿事故多发,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职责,深入开展解剖式专项检查,各煤矿要把近期集中发生的事故通报到每一个班组和职工。
会议要求:
一是要加强对煤矿法人、矿长的管理。市县要全面落实煤矿法人、矿长、总经理坐镇指挥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矿长带班、区队长跟班工作制度。
二是加强停产停工煤矿管理。对停产停工煤矿要采取停供火工品、限供电措施,落实现场盯守责任和24小时盯守工作,确保停实停死。
三是要加强关闭退出煤矿管理。列入今年关闭退出计划煤矿要采取停供火工品,停止供电措施,落实不给“过渡期”、“回撤期”规定,严防关闭期间引发事故。
四是要加强驻矿安全员管理。各县要通过座机巡查、微信定位、工作汇报等措施加强对驻矿安监员的管理,凡是出现驻矿安监员脱岗、空岗的,严肃追究驻矿安监员责任。
会议强调:
一是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煤矿安全管理。集中整治期间,有关市要对加强对重点地区派驻煤矿安全工作组,中省煤矿企业集团公司(矿业公司)要向灾害严重的矿业公司(煤矿)派驻工作组,全面加强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落实。
二是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仍然冒险作业或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国有煤矿企业要移交上级公司党委对其企业负责人进行查处;对民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措施;对超层越界、开采保安煤柱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移交自然资源部门、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三是要严肃考核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