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改委日前发布的《关于印发2021年陕西电网统调发电企业优先发电量计划的通知》通知称,在确保陕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统筹兼顾清洁能源发电和火力发电、内需和外送、计划和市场关系以及节能降耗要求。优先安排、收购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以及余热、余压、余气、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量计划,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性电源稳定运行。
市场化交易电量作为“保量竞价”优先发电量,执行交易合同电价;“保量保价”和“保量竞价”以外的发电量价格按照当年新能源发电企业外送平均价下浮10%结算。2021年,陕西省安排“保量保价”电量695亿千瓦时,其中水电发电量100亿千瓦时(统调机组55亿千瓦时、地方小水电45亿千瓦时),风电、光伏245亿千瓦时,综合利用机组58亿千瓦时,火电292亿千瓦时(保量保价计划280亿千瓦时、小火电12亿千瓦时)。预计“保量竞价”电量完成547亿千瓦时(风电、光伏40亿千瓦时、火电507亿千瓦时),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优先出清”方式予以保障。
今年,预计陕西电网调度口径用电量16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9%。考虑到陕西电网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电力供应缺口和第二轮输配电价核定中电网企业输配电价下调的实际情况,暂预留外购电量总计40亿千瓦时,其中6000万千瓦时外购电价差收益,用于补贴参与2021年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工作的负荷削减用户。除此之外,不再增加其他外购电量,如确需外购,需请示陕西省政府同意后执行。